忠诚
是我们的本色,也是职业操守
北京市安通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11月11日,批准机关为北京市司法局,主管机关为海淀区司法局。 现有注册律师20人的专业团队。 安通所是一家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坚持以"专业领域、专家水平、专有服务"为特色, 为企业和企业家、知名人士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安"——安定、安全、安心,宝盖头喻义为家,拼音首字母A,喻意排名永远第一; "通"——通达、无障碍,引申为到达目的地。"安通"喻意:在温暖安心之家的强大支撑下, 必将乐于所业、一切安好、事事通达。
是我们的本色,也是职业操守
是我们的性格,也是应有担当
是我们的习惯,也是工作特质
是我们的宗旨,也是终极追求
拥有重大民商事、企业策划全方位一流的法律商事服务专业团队,实战经验丰富
长期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擅长解决公司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涵盖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及企业内控管理。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商品房买卖等领域代理多起最高人民法院案件,经验丰富。
在公司收购、企业合并、破产重组及股权转让等领域拥有丰富实战经验,代理多起最高法股权转让案件。
在金融借款、证券股权转让等领域代理多起重大案件,为银行、证券公司及企业提供专业金融法律服务。
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及商业秘密保护,在涉外知识产权领域设有专门人员承办法律事务。
在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关税及外商在华设立独资、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涉外经济方面提供专业服务。
20人专业团队,秉承"家文化",崇尚团队精神,坚守执业底线
倡导并践行"家文化",视同事为亲人,互帮互助,提升每位律师的团队归属感和凝聚力。管理就是服务,不仅服务于客户,更服务于每一位安通律师。
崇尚团队精神,扬长避短,互相学习交流。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随时集体讨论,高手指导,不遗余力,共同进步,进行传帮带。
年轻律师均有指导老师带教,拥有多元学习机会和锻炼平台。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律师只承担税收,律所不收管理费,大力扶持年轻律师成长。
汇聚法律精英,以深厚学养与丰富实战经验,为客户提供卓越法律服务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中国民法学泰斗王利明教授。
著有《股份制是国家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最佳形式》《法律名词辨析》(合著)《显失公平制度研究》《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等多篇专著和论文,在民商事法律领域具有深厚理论功底。

湘潭大学法学学士,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硕士。
2002年至2006年在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从事法律实务工作。2006年4月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先后执业于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德律师事务所。数年的司法机关工作经验,使其对诉讼业务及非诉业务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曾先后参与处理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北京公司、中国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闽佳渝实业有限公司、北京金悦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正大饲料畜牧有限公司、湖南爱瑞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粮食集团、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艺联合工贸有限公司法律业务。
现担任北京昊远隆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贵州昊远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奥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隆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湘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湖南大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润东联合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鑫磊置业有限公司、郴州惠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
参与创作《<老鼠爱大米>一权数卖是否合法》发表于《中国审判》(2006年第6期);参与创作《医疗纠纷中应正确评价损害参与度的作用》等多篇律师评析文章发表于《医师报》。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硕士。
曾在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德律师事务所执业,2008年至今在北京市安通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长期专注于建设工程施工及房地产、民商事合同、公司法律顾问、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法律实务,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经验,善于在复杂法律关系中找到关键突破点,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
《合同编:一纸契约保护的居安思危》一文发表于《民主与法制周刊》2020年第23期;《为什么要对"高利贷"零容忍?》《电子合同怎么签订》《面对"霸王条款",我们真的无能为力吗?》《保证方式约定不明,怎么解决?》《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中如何避免"被负债"》被选入知识产权出版社2021年出版的《律师眼中的民法典》。
曾担任北京市移动通讯有限公司、北京粮食集团、中艺联合工贸有限公司、北京金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新能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牛街聚宝源餐饮有限公司、北京湖南大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众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企业日常经营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尽职调查报告,代为处理各类诉讼事宜,以专业、高效、严谨的服务风格获得客户广泛信赖。
秉持"专业为本、诚信为基、客户至上"的执业信念,坚持在法律框架内追求客户合法利益最大化。以严谨的法律思维、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致力于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有温度、有力度、有精度的法律服务。
每一个案件都是对专业能力的极致考验,每一次胜诉都是对客户承诺的坚守
代理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案号(2017)最高法民终5号。
代理湖南富兴集团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后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案号(2016)最高法民抗第66号。
代理香港中信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榆林常乐堡工贸有限公司、安哥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案,案号最高法(2012)民监字第132号。
代理中国电建集团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诉贵州金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桐梓煤化工工程热电及公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近10亿元,历时8年,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胜诉。
以学术研究反哺实务,以专业能力回馈社会,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支撑
自2017年起,捐赠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30万元用于学术调研,持续支持民商法前沿研究。
每月开办线上【民商法前沿论坛·安通论坛】数次,每年举办一次线下论坛,邀请专家学者、高级法官、知名律师、企业高管参加。
2017年8月,安通所作为发起人之一,成立并加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会"及其联盟,为"一带一路"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支撑。
《民法典》通过后,安通律师利用业余时间,按照民法典各编撰写系列专业文章,得到《民主与法制》刊用。著名法学家王利明老师亲自点评,既是律所荣光,也是律师界荣光。
长期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中国铁塔、中国移动等知名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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