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湖南邵东人。湘潭大学法学学士、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硕士,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知识产权维权中心网律师。2001年至2006年在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从事法律实务工作。
李晴文律师2006年4月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先后执业于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德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安通律师事务所。数年的司法机关工作经验,对从事诉讼业务及非诉业务特别是房地产、建设工程、公司事务、劳动仲裁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合同、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房地产、劳动法、婚姻继承、企业合并等民商事领域的诉讼业务,刑事辩护业务及公司法律顾问等非诉法律事务。
李晴文律师综合实力强,具有独特的法律服务能力,成功案例颇丰。曾先后参与处理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北京公司、中国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闽佳渝实业有限公司、北京金悦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正大饲料畜牧有限公司、湖南爱瑞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粮食集团、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艺联合工贸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华清地热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航国力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昊远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睿丁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昊润金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华国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湘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及个人的法律业务。
现担任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华清地热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昊远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睿丁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昊润金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华国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湘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及个人的法律顾问。
主要学术成果:参与创作《<老鼠爱大米>一权数卖是否合法》发表于《中国审判》(2006年第6期);参与创作《医疗纠纷中应正确评价损害参与度的作用》等多篇律师评析文章发表于《医师报》。
十九年的法律职业生涯,李晴文律师信奉法律至上,诚信为本,爱业敬业,充分得到了主管部门及广大客户的肯定与嘉奖。